4月12日,國家能源局發布《2023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》的通知。其中涉及煤炭的內容是:堅持積極穩妥推進綠色低碳轉型。深入推進能源領域碳達峰工作,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,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,夯實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礎,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,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,扎實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優化。
供應保障能力持續增強。 全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47.5億噸標準煤左右,能源自給率穩中有升。原油穩產增產,天然氣較快上產,煤炭產能維持合理水平,電力充足供應,發電裝機達到27.9億千瓦左右,發電量達到9.36萬億千瓦時左右,“西電東送”輸電能力達到3.1億千瓦左右。
結構轉型深入推進。 煤炭消費比重穩步下降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8.3%左右。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提高到51.9%左右,風電、光伏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5.3%。穩步推進重點領域電能替代。
夯實化石能源生產供應基礎。 有序推進煤礦先進產能核準建設,推動在建煤礦盡快投產達產,增強煤炭增產保供能力。積極推動瑪湖、富滿、巴彥及渤海等原油產能項目上產,加快建設陜北、川南、博孜—大北等重要天然氣產能項目。抓緊抓實“五油三氣”重點盆地及海域的油氣增產上產,推動老油氣田保持產量穩定,力爭在陸地深層、深水、頁巖油氣勘探開發、CCUS促進原油綠色低碳開發等方面取得新突破。增強能源儲備能力建設。
提高能源系統調節能力。 大力推進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、靈活性改造、供熱改造“三改聯動”。加快建設具備條件的支撐性調節性電源,開工投產一批煤電項目。健全完善抽水蓄能發展政策體系,加快建設一批抽水蓄能項目。以地下儲氣庫為主、沿海LNG儲罐為輔,推進儲氣設施集約布局,加快大慶升平、重慶銅鑼峽和黃草峽、河南平頂山、江蘇淮安等地下儲氣庫開工建設。穩妥推進煤炭儲備基地建設,提升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。
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。 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,穩步提升煤炭洗選率,開展富油煤分質分級利用示范,提高清潔煤和油氣供應保障能力。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,促進油氣上游智能化、綠色化發展。研究修訂天然氣利用政策。出臺促進煉油行業低碳高效發展相關指導意見,推進煉油產能結構優化與布局優化。加強成品油生產管理,保障國ⅥB標準車用汽油穩定供應。
鞏固拓展戰略性優勢產業。 抓好《“十四五”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》組織實施,建立規劃實施監測項目庫。做好“十四五”第一批能源研發創新平臺認定,加強創新平臺考核評價和日常管理。鞏固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優勢,加快風電、光伏技術迭代研發,突破一批新型電力系統關鍵技術。繼續抓好核電重大專項實施管理。加快攻關新型儲能關鍵技術和綠氫制儲運用技術,推動儲能、氫能規?;瘧谩?/p>
加快能源產業數字化智能化升級。 推進能源產業和數字產業深度融合,印發《關于加快推進能源數字化智能化發展的若干意見》。建立健全煤礦智能化標準體系,大力支持煤礦智能化建設,完成全國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礦驗收。穩步有序推進核電數字化轉型發展。積極開展電廠、電網、油氣田、油氣管網、終端用能等領域設備設施、工藝流程的智能化建設,提高能源系統靈活感知和高效生產運行能力,促進源網荷互動、多能協同互補。
增強區域能源資源優化配置。 加快建設金上—湖北、隴東—山東、川渝主網架等特高壓工程,推進寧夏—湖南等跨省區輸電通道前期工作,增強跨省區電力互濟支援能力。深入論證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送出5回跨省區輸電通道方案,合理確定通道落點和建設時序。抓好區域主網架優化調整方案評估,統籌項目必要性、建設方案和建設時序,完成主網架規劃優化調整工作。完善油氣“全國一張網”,重點建設中俄東線南段、西氣東輸三線中段、西氣東輸四線、川氣東送二線、虎林—長春天然氣管道等重大工程。積極協調保障重點地區煤炭運力。
健全能源法規政策體系。 加快《能源法》立法進程,做好《電力法》《可再生能源法》《煤炭法》《石油儲備條例》《核電管理條例》《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》《電力監管條例》制修訂工作,研究起草《能源監管條例》。建立健全能源數據管理制度,強化數據安全治理。加強新型電力系統、儲能、氫能、抽水蓄能、CCUS等標準體系研究,重點支持能源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標準立項,加快重點標準制修訂。
強化能源行業監管。 聚焦黨中央、國務院交辦的能源領域重點任務,進一步強化對國家重大能源規劃、政策、項目落實情況監督。抓好電煤和電力交易合同履約、煤電上網價格上浮政策落實情況監管。加強對電網、油氣管網等自然壟斷環節的監管,深入推進電網和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,規范電網企業代理購電。優化電力安全風險管控會議和風險管控周報等“季會周報”工作機制,加強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,開展水電站大壩、海上風電施工等專項監管。